信息技術領域是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重中之重,是高企申報中技術方向最為集中、創新最為活躍的板塊之一。企業若計劃在此領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,需清晰把握其核心子領域、技術要點與申報邏輯。
一、信息技術領域的核心子領域
根據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目錄,信息技術領域主要涵蓋以下方向:
- 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:包括基礎軟件、嵌入式軟件、計算機輔助設計與仿真、大數據管理與分析、云計算與邊緣計算、人工智能(機器學習、自然語言處理、計算機視覺等)、區塊鏈、信息安全、通信網絡等技術。
- 微電子技術:涉及集成電路設計、封裝測試技術、半導體材料與器件、微納傳感器等。
- 計算機產品及其網絡應用技術:包括計算機終端設備、服務器、網絡設備、新型顯示技術、智能感知與交互技術等。
- 通信技術:涵蓋移動通信、光通信、衛星通信、物聯網、專用通信與網絡融合技術等。
- 廣播影視技術:涉及超高清、沉浸式音頻、融媒體制播、數字版權管理等技術。
二、高企申報的關鍵要點
對于信息技術企業,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重點關注:
-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:
- 類型:重點布局發明專利、實用新型專利、軟件著作權。對于軟件開發企業,軟件著作權是證明核心技術和產品的重要載體。
- 相關性:知識產權必須與主營業務的核心技術、主要產品(服務)直接相關,是技術先進性的法律保障。
- 技術領域與產品(服務)的對應:
- 企業的主要產品(服務)所依賴的核心技術,必須明確歸屬于上述信息技術子領域。申報材料中需清晰闡述技術所屬的具體細分領域及其先進性。
- 研發活動與費用歸集:
- 研發項目(RD):立項的研發項目應緊扣信息技術前沿或行業關鍵共性技術,項目名稱、內容、創新點、成果與知識產權需邏輯自洽。
- 研發費用:人員人工費用、直接投入、折舊與長期待攤、設計費用等需按規定合理歸集,占比需符合高企要求(近三年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)。信息技術企業研發人員薪酬通常是主要構成部分。
- 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:
- 由核心技術產生的產品(服務)收入需占總收入的60%以上。對于信息技術企業,軟件銷售收入、技術服務費、系統集成收入等是主要來源。
- 需提供銷售合同、發票、技術說明等證明材料,清晰展示產品(服務)的技術含量與核心技術的關聯性。
- 創新能力評價:
-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:注重近三年內知識產權的應用與轉化,如軟件著作權對應軟件產品的上線、銷售或許可。每年轉化數量是重要評分項。
- 研發組織管理水平:建立規范的研發管理體系、研發投入核算體系、產學研合作機制、創新創業平臺等,并有效運行。
- 成長性評價:企業的資產與銷售增長率是量化評價指標。
三、常見誤區與建議
- 誤區一:認為擁有大量軟件著作權即可,忽視技術與產品的核心關聯性。
- 建議:知識產權應圍繞主營業務的核心技術棧布局,避免分散或無關。
- 誤區二:研發項目描述過于寬泛或技術化,未能體現創新性與行業價值。
- 建議:RD項目描述應聚焦解決的具體技術難題、采用的關鍵技術與實現的創新點,用行業語言說明其先進性。
- 誤區三: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歸集不清晰,技術點不突出。
- 建議:在PS表中詳細描述產品(服務)的核心技術、與知識產權的對應關系,并準備好支撐材料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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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技術領域日新月異,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,不僅要確保在形式要件上滿足要求,更應從戰略層面規劃知識產權、研發活動與主營業務的技術關聯,系統性準備申報材料,以充分展現企業在技術創新、成果轉化與市場競爭力方面的綜合實力,從而成功獲得認定,享受政策紅利,驅動企業持續創新與發展。